初二读后感:《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_5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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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
小蟋蟀柴斯特偶然打错车来到纽约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交到了要好的朋友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又一次,蟋蟀柴斯特的`音乐天赋被整个纽约的居民发现了,一夜之间,它便成了一个演奏明星!在每天早八点和下午四点半地铁高峰时间里,它都会在白利尼一家的报摊上倾心演奏,一曲曲动人的音乐,让匆匆赶路的人们都停下了脚步来倾听,白利尼一家卖出报纸的份数也跟着上涨。
可就是柴斯特的事业快成功时,它突然做出决定,要回到乡下,从此过那种虽不知名却很平静的生活。
很多人会想:“成了名过那种出人头地的日子有什么不好?它为什么要回到乡下呢?”就像亨利猫所说,“既然柴斯特的一生是它的,它就应该去做它想做的事。如果成名只是让它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是呀!出了名,有了荣耀虽然好,但是,如果那些荣耀让它感到疲倦、不快乐的话,那么又何必要出名呢?
这本书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出名虽能得到很多金钱,但是,快乐与自由是无价之宝,它不是每天靠演奏两场音乐会换来的疲倦能买到;也不是靠粉丝们换来的热情能买到;更不是靠那出名换来的荣耀能买到。快乐与自由是去做你觉得快乐的事,去你觉得自由的地方。用你的笑声,你的欢乐去找到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