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读后感:《活着》读后感 5_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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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属于经典之作,被拍过电影也没看,书也一直是从别人口中听说,有一天,不同时段看到不同的人说“__(一件事)让我想到余华的《活着》”,就决定看这本书了。
叙事类的小说看得很快,两个小时不到就看完了,吐槽一下这本书应该是被翻译成很多个版本,自序都有很多个国家的翻译版本。
里面很经典的一句话应该是: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一开始不太懂吧,看完后觉得大概就是我不是为了除我以外的任何人而活着,我是为了我自己而活着的。
主人公福贵真的是克死一家人,过于戏剧化和悲剧了,想起在医疗还不发达的时候,发烧感冒都觉得像是得了绝症,没钱治病明明是小病都觉得只能在家等死,头晕乏力只知道喝热水和躺着休息一下。
只能说命运太捉弄人,生死都发生在一瞬间,作者用朴实的语言叙说着一次次主人公亲人的离去,没有很大的天灾人祸,死因都很平常,福贵没有一次想过轻生,总觉得这部小说适合出个节选,放在高中语文阅读理解上,画几处划线句子,问此处主人公的心境如何,如果你是福贵,你有什么想说的?体会到高中语文阅读理解的魅力了,一千个哈姆雷特的魅力,没有标准答案,只有参考答案。
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的时候,他救下了马上要被宰掉的牛,被告知它只有一两年不到的寿命了,他说够了,他也差不多只有一两年不到了,能够陪伴它走到生命的尽头了。
年纪越大越觉得陪伴很重要吧,年轻的时候或许想要的是自由,现在想要的是有人陪伴,有人陪着去旅行,有人陪着逛街,可以有相对独处的时光,但是偶尔的一两个好友陪伴一起聊聊天,就觉得收获了简单的快乐,之前觉得一个人旅行很酷,现在觉得一个人旅游除了酷还有一点孤单,没有人分享心情没有人帮忙拍照没有人肩并肩走在旁边就很缺乏安全感。
享受独处,渴望陪伴,一个人也可以去做这件事,但是两个人去做会快乐加倍呀,也体会到了伴侣的重要性,最近散步,一家三口,感受到了父母陪伴我,我陪伴父母的感觉,长长的路上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到了跳广场舞的地方,我陪老妈跳舞,老爸一个人兜圈,兜累了就看我们跳广场舞,还在父母身边的时候,就多给陪伴吧,昨天是中秋节,这种感觉更加强烈,顿顿都是团圆饭,所以中秋节也不是很特别的一个节日了。
老黄牛陪伴着福贵度过他最孤单的一段生命的尽头,他说有想说的话就对它说,尽管它不会回应,但是它会倾听吧。
文章最后一段话是“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都说看了《活着》更容易感受到生活中的幸福,确实,今天抽出去考察,两天半要完成三十家企业老总的考察,三十家企业里还有七八个在乡镇的,有可能周六都要加班考察,考察完还要回来写材料,但是居然可以从夹缝中感受到幸福感,零碎时间看书,中午能回家睡个午觉,抽了半个小时坚持打卡每日一画,还有可以抽出时间写个文章,其实哪怕每天忙碌,只要花一点点时间来感受生活,就还算是幸福的。
开会的时候会拿着练字本练字,看起来大家都在认真记录,我似乎也在认真记录似得,晚风吹过,抬头看看天空,感受到那一瞬间的惬意,所以生活是自己的,快乐不快乐,幸福不幸福取决于心情,我想福贵也是一样吧,哪怕命运这样捉弄它,他还是活着,寻找老黄牛陪着他,而相比之下,我们就要幸运多了,我很满足了,快乐是基础,追求的是更快乐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