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叙事作文:我喜欢的一个作家_1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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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是我最喜欢的作家,鲁迅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朝花夕拾》是鲁见唯一一本散文小说集,原名《旧事重提》。《朝花夕拾》中有温馨、甜蜜的童年回忆,也有对封建社会的批判,它记载了作者曲折的往事。
《阿长与山海经》中,作者生动形象地写出“长妈妈”的性格。其中长妈妈给鲁迅吃“福橘”并说“新年好”,让我感受到一位社会底层女性的朴实。同时也体会到长妈妈的某些封建思想。当看到可爱的小隐鼠被长妈妈一脚踩死的时候我又很生气,直到后来看到她送鲁迅《山海经》时我又很感动,因为那时没有人关心小鲁迅想要什么,只有长妈妈记得。
《琐记》中的珩太太是人物塑造十分丰满的的的角色,她怂恿孩子们吃冰,事后却佯装好人。她见不得别人家的孩子好却对自己孩子十分严厉。她还给年少天真的小鲁迅看一些下流书籍同时鼓动鲁迅去偷母亲的首饰变卖,喜欢到处散布谣言。但珩太太同时也有好的一面,她会在小鲁迅和伙伴们因调皮玩耍而受伤时,为孩子们上药。
在《父亲的病中》,我认识了庸医陈莲河;在读《藤野先生》时我又为鲁迅先生能遇到那样热诚、善良,不具有民族偏见的老师而高兴;《五昌会》中我看到了小鲁迅因为要背书最后丧失兴致的场面,我又真的好为他难过,
《朝花夕拾》可以说记录了鲁讯先生从无忧无虑的少年渐渐成长为独当一面的男人过程中的一些琐事。
鲁迅本来是学医的,但后来他明白身体的健硕,并不能完全医好中国人,必须从他们已经腐朽的精神上,心灵上下手。鲁记最终选择弃医从文,他选择了以笔杆子代替手术刀,他的文章深深鼓舞了那时正处于压迫中的国人,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唤醒沉睡中的魂魄。
我喜欢鲁讯的文章,不仅仅是因为它富有超然的民族精神,还因为它充满了甜蜜、温暖的回忆,以及那些一个个鲜活质朴真诚的书中人物。
或许有人说鲁迅的文章读起来晦涩难懂,食之无味。我起初也是这么认为的,记得老师刚刚让读《朝花夕拾》时,我是比较排斥的,我侧躺在床上随手翻着《朝花夕拾》不一会就没了耐心,随手扔在了桌上。太没有意思了,我这么想着。突然,一双手拍上了我的背上,我吓了一跳,是妈妈,她拿起那本《朝花夕拾》饶有兴趣得翻看了一遍,说:“这本书多好啊,这可是我上学时最喜欢一部作品了。”像是在诱惑我啊,妈妈眯眼对我微笑道:“它可有意思了。”
我开始有点好奇,但又不想让妈妈知道:“我才不想看,你,你快走。”妈妈笑了笑没说什么,走出房间时为我轻轻地关上了门。我重新拿起了它,开始认真阅读。看到《无常》时,我已经完全沉浸其中了,双手捧着书。一个活灵活现的无常仿佛就在书页上跳舞,看到有人情味的无常因误了时间而被打骂时,我生气极了,甚至用拳头捶起了床板。在看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时,我简直把自己代入了那个时候的鲁迅,本来逍遥自在的人儿却进入了课堂,简直像初入中学的我自己。同时,我又十分喜欢书中的寿镜吾老师,他对学生严而不历,教学工作做得十分认真,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老师。
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上鲁迅的作品,不仅因为鲁迅是中国文学坛上挺立的巨人,他也是用笔头带领中国人走向光明伟大先驱。
我可以郑重、骄傲的告诉你,鲁迅是我喜欢的作者,他是值得我们大家喜欢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