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级读后感:《骆驼王子》_1200字
-
+
御姐音
大叔音
萝莉音
型男音
这一切都要从三百多年前的一场悲壮的大迁徙说起……
那是一场可怕的大地震,巴颜喀拉山像个喝醉酒的巨人,山脉摇晃,天地颤动,厚厚的积雪崩塌而下,盖没了山谷,淹没了树林……地震与雪灾刚过,一场更大的旱灾接踵而至,野生动物的家园遭到毁灭,大型食草兽赖以生存的植被被破坏殆尽。万般无奈之下,它们只好背井离乡,进行史无前例的大迁移。在这场历经磨难的征途中牦牛、野驴、疣猪、藏羚羊等动物在危险来临时未能履行护幼的职责,自顾自地逃命,各个都变成了只晓得保全自己的自私鬼,种族逐渐衰亡,在漫漫征途中逐渐被淘汰出局,未能胜利走到云南境内。
在浩浩荡荡的食草动物迁移大军中,有一个物种表现得与众不同,它们在灾难面前更体贴、更关心群体内的幼兽,强化护幼本能,把生的希望留给后代。它们都甘愿为后代奉献一份无私的爱,群体内爱意绵绵,产生了一种牢不可破的凝聚力,同心同德地勇往直前,最终它们胜利到达目的地——云南日曲卡雪山。这就是野骆驼。
确实,野骆驼是种重感情的动物,但却也是这份割不开的过于深厚的感情,把野骆驼一步一步推向了濒临灭绝的独木桥……
就拿《骆驼王子》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来说吧:骆驼王子从小在群体里倍受宠爱,长辈们把它照顾得无微不至。平日里大家把它围在群体的中心,只要听见一点儿响动,大家立刻警戒起来,丝毫不敢懈怠,用“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但是长辈们一片苦心的关怀却慢慢地造就了它娇生惯养、胆小懦弱的性格。
几个月后,骆驼王子长大了,个头蹿高了许多,四肢爆出了一块块腱子肉,喉结突凸,叫声粗哑沉郁。显然,它已发育成熟,正向青春的门槛迈进,或许已经可以称它为青少年骆驼了。
小的时候骆驼王子是匹非常乖巧听话的小骆驼,它跟长辈们形影不离,总是对它们撒娇,做出一副小鸟依人的样子,时时处处表现出幼兽依赖群体离不开成年兽的小模样。可现在骆驼王子进入青春期,开始有叛逆心理,脾气变得越来越倔强,时常想脱离队伍,尝试独自去面对这个陌生的世界。这种“不听话”的行为看起来好像不遵守纪律,不像一个传统的好孩子,但这种尝试有利于骆驼王子身心发育,坦白说就是生命中的一道坎,过去了就可以算是真正的、独立的一个青年。
假如文中的那些骆驼长辈们能够放手,指引骆驼王子去面对各种困难,尝试独自生活,建立信心的话该有多好啊!可它们没有,反而决定加倍地去溺爱它:危险时大家拥着它,让它毫发无损;受伤时日夜不停地照顾它,为它煞费苦心……终于,骆驼王子的反叛精神彻底泯灭,成了一个内心永远长不大的大小孩……
总有一天,现在的成年骆驼们会死去,那些从小倍受呵护却没有自立精神的“小骆驼”们又该如何面对风雨,怎样独自生存呢?这就是野骆驼这个物种濒临灭绝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