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叙事作文:书_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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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姐音
大叔音
萝莉音
型男音
书,我并不知它从何时产生,总之要比我古老许多。随着因特网的流行,纸上的文字的某些缺点,已使他们的身价颇有些下降,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书。但我认为书作为一种文明的象征,承载着无数的内涵,是无法被取代的。因为书是实在的。
因为它实在,占有空间,所以,有时比较不方便。正由于书实在,它才给人一种真实感,一种亲切感。相信喜爱文学的人都喜欢捧着一本书而不是一台电脑去读。书带给人的那种精神上的享受仍旧远大于电子书籍,那种翻书,触摸书的感觉,不是点机鼠标或者键盘所能取代的。
读书其实是一种很大的乐趣。有了时间坐下来,摆上一本爱书,泡上一壶茶,然后将自己置身于书中的黄金屋,那真是再好不过了;倘若又是晚上,夜深人静的,外面还下着雨,在微黄的灯光下,一个书人,一壶热茶,一本好书,伴着窗外细雨的沙沙声,还有静静的翻书声,那感觉,那气氛,那意境,那叫个爽啊!想来都令人兴奋。
藏书亦不可谓是另一种乐趣。确实电子书籍占用空间小,小的都看不见,但正是由于书的实在,那种真实,才平添了藏书的乐趣。同集邮一样,有时为了一本书,一个书人是要耗费许多力气的。上网找书自然比这方便许多,那种快捷方便使书缺少了一种神秘感,那种可望不可及的感觉。当你真正找到心仪已久的书以后,捧在手里,那种喜悦、兴奋与欣慰,也不是那快捷方便所能带来的。
网络在很多方面确实比书优越,但正是由于那快捷方便使一切变得那么简单,不真实,所以,我更喜欢书,因为她是实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