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写人作文:曾记伦敦_2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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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姐音
大叔音
萝莉音
型男音
"(一)
拖着行李箱站在他视线触不到的拐角,看着他的背影一点点融进穿梭的人群,再也看不见,眼泪这才像慢了半拍的音乐,一滴一滴砸下来,打湿了我的衣领。虽然夏天的热汽很快就把它们蒸干了,但是直到现在,我还能感觉到它们在我的领口——那潮湿的触感。
2011年8月7日,下午3:15分,从那以后,我就再没见过伦敦少年了。
(二)
我一直很喜欢伦敦少年的名字,简单大气,总能让人想起春日午后明媚的阳光和散发着温馨气息的整洁房间。
曹朗、晴朗。我第一次这样冲他嚷嚷的时候,他却直挑眉,一脸讨巧的得意,“朗在英文里音译是Long,我连英文名都不用费心起。”
当时我笑了笑,点点头,心里却觉得Long这个读音没了“朗”字带给人的触动。
所以,一直到现在,我也未再问过他的英文名,总觉得叫他Long不如叫他伦敦少年来得好听。
不过,似乎也没什么关系,因为伦敦少年确乎是去了伦敦了。
我没算过他与我之间到底隔了多远,仅仅知道这距离就像“男孩”和“男人”二词的差别一样,只隔着一层薄薄的纸,一回首却是咫尺天涯。
认识伦敦少年是在初一结束的那个燥热的暑假。初中的假期很长、很悠闲,每天的生活就是写完作业上网冲浪打游戏,和同样热衷游戏的表哥一起组任务小队。表哥带来了他的同学,三个人一起荒废了大半个暑假在游戏上,暑假结束前的两周,表哥发来去北京和他度过最后快乐时光的邀请函,欣然收拾好行李的我就是在北京表哥家门前那座很普通的立交桥上认识了伦敦少年。
我还很清楚地记得那天下午,水泥地面被太阳蒸烤得直冒热汽,街上来回经过的人无一不汗流浃背,或手拿冰糕,或打着遮阳伞防暑,我的视线在这躁动的分子中却毫不犹豫地停留在那个站在我表哥身边笑得灿烂的少年身上,明明是那般炙热的天气却因为他干净的白T恤和灿烂的笑变得明爽不少。我原以为像这种类似于小说里才会出现的少年应该是温柔清澈的,却未想伦敦少年和我的第一次对话竟是这样。
“哦,你就是和我们一起玩游戏的那个……你男的女的……”
“……滚”
就像我从来没想象过伦敦少年竟然是如此毒舌的一个人,就像我从来没想象过有一天我们会变成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尽管一年中见面的次数只有三次,就像我从来没有想象过有一天我们会相距万里,隔着遥远的陆地和大海,望着同一片蓝天。
(三)
我和伦敦少年几乎是来自两个世界的人。
我是个在小县城里长大的孩子,虽不至于在城市中迷路,但光是听别人讲大城市的日常生活,都会觉得新鲜不已,心生向往。
伦敦少年却有着让我羡慕的一切,包括他各种各样的衣服鞋子,包括他能轻松讲出的我不知道的东西,包括他永远开朗的笑和他侧着头写字或者听歌的样子。总是沿着阳光,一点一点地照亮我的世界。
在那些我们能够畅谈理想、抛弃烦恼的寒暑假,我们看过了王府井的夜景,在鼓楼大街吃着鱼丸宴,在八角游乐园的摩天轮上一起唱我们最爱听的MJ的《Keepyourheadup》……
伦敦少年像是一只能飞得很高很高的雄鹰,夜晚游乐园花街巡游的喧闹,城市璀璨的灯火,跟这小小的车厢都与他没有关系,他张开他的双臂,仿佛在拥抱整个城市。
“Keepyourheaduptothesky,keepyourmindofstayingalive,keepyourwingssowecanfly……”
那天晚上他笑得异常灿烂,像是一轮小太阳,他冲我挥挥手,我从座位上站起来和他一起唱歌。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MJ的歌励志功夫一流,那一刻我第一次觉得伦敦少年和我都会飞,我们要张开双臂,展开翅膀,这样才能飞得高、飞得远、一起飞。
现在伦敦少年飞走了,飞到他梦想的地方,那个比巴黎还要醉生梦死的地方。夜晚的伦敦眼带着光环旋转过一圈又一圈,承载着这曾经的日不落最后的辉煌。
我站在原地,但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也会飞,飞到比伦敦更遥远的地方,飞向我的理想。
(四)
伦敦少年以前写博客的时候曾写给我这样一段话。
“D桑,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很长,但你是我这辈子遇见的最要好的朋友,曾听人说,如果朋友之间隔得太远,关系再好终究也就会淡去。现在我要去伦敦了,D桑会变得离我很远,D桑有自己的理想,自己的人生,也许以后我们见面的次数会越来越少……
不过D桑,只要很多年以后你还记得有曹朗这么个人就够了,你们以前是很好的朋友,他永远都把你当做他的朋友。如果你不要他了,就把他放在心海深处慢慢忘了吧,然后飞向你的理想……
因为D桑一定会飞得很高很高,高得需要我仰望的。”
记得看完这段话的时候我眼泪在屏幕前缓缓滑落。
伦敦,我怎么会忘呢……
也请你飞起来,我的伦敦少年,我们都需要飞得高高的,等我们那时再相遇,我一定会笑着告诉你,
“我真的……嘿嘿……”
“曾记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