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写人作文:我对他有了新认识_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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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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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莉音
型男音
"秋风吹过每个村庄,清脆的铃声回荡在耳畔。一个身着蓝装的老头正骑着老式自行车驶了过来,那自行车很破,已经掉了漆,脚踏板被踩得凹了进去,只有轮胎有着大大小小的崭新的补丁,真实一辆破得不能再破的自行车。老头儿戴一顶帽子,是用芦草编制而成。他身上斜背着一个掉色的包,自己的身后还有一个大筐,不知道里面有什么?
我在路边站着,靠着那棵小柏树看着他慢慢过去,记得那时我才有那破自行车那么高。
我每天的上学、放学、玩耍、发呆都能听见铃铛清脆的声音,一定又是老头儿在骑车。一次,我跟在车后偷偷跟着,那车快,我便快,拿车慢,我便慢。一溜烟功夫便到了村后的庄上,那老头儿下了车,从身后大筐里取了几叠纸,便匆匆来到一户人家敲门。“咚咚”,“开门吧,来信了。”老头儿低着头,耐心地等候着。
“来啦!”村后热情的大婶开了门,迎了出来,“来坐坐喝喝茶吧!”
“不了,还有信要寄呢,谢谢你的好意了。”老头儿微笑着,说完便一扭头回到车上,骑向下一个地点。
原来,这个衣着俭朴的老头儿是一名邮递员啊。我顿感激动万分,在那个偏僻的地方,一名邮递员该多么自豪啊。儿时的我,做梦都想成为一名邮递员。
我又跟着自行车,过了老远,车友停下了,老邮递员径直走进一座庭院,进门递信,我便趁他不在,蹑手蹑脚地从大筐里拿出了几封信,“嘎嘎”一笑,得意地离开了犯罪现场。我将偷来的信封一骨碌全部放在怀中,连跌带撞摔在路旁的沟里。我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拿过散落一地的信,仔细数了数,一共12封信。我想:等会回家后,召集些伙伴,将这些信一个个遣送走。
过了一会,我探出了半个小脑袋,左右张了张望,看没有人,便悄悄回到家中,召集了伙伴们,在那棵柏树下,商量着怎样一起送信。
第二天,我们便一同来到门前的一排路上,,把信封一个一个小心翼翼投入门缝里,自以为很有成就感,便心满意足了。送完,大家便四散而归,伙伴们都说“太爽了”,这让我更有成就感。
因为我们这些野孩子的任性,老邮递员可不知信在何处,一直在村里询问,谁拿了他的信。一个伙伴不经问,便说出了是我偷的。老邮递员一会儿就要来找我了,我想:他见了我,必要活剥了我的皮。心里怕极了。可谁知,那老邮递员却出乎意料地问我:“孩子。,你把信都放到谁家了?”
我怔了:“不知道!”"